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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在谷宅大门外等了很久,从正午到傍晚,他生得瘦小,没被看门的发现。
那位小姐家底丰厚,给谷回云捐了个闲职,他只需要每天去点个卯,再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文人喝茶聊诗,谈古论经,日子过得十分悠闲。
今日洛城新来了几个书生,文采不凡,谷回云和他们聊得十分尽兴,天色擦黑才回家。
马车刚拐过街口,突然扑出一个东西挡在前面,车夫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小孩儿,瘦得像只猫。
谷宅里都是好人,不会为难普通百姓,他让那小孩儿闪开,当心被马踢到。
小孩儿说话了:“草民这里有件冤案,请大人做主。”
他嘴里说着“请”,神色语气却没有半点恭敬。
谷回云从马车上下来:“你若真有冤案,就该去衙门击鼓,找本官是何道理?”
“大人可还记得春风渡的樱娘?”
“你胡说什么?!”谷回云惊疑不定,官员宿妓是重罪,更不要说他的一切都是妻子给的,被发现了无法交代。
小孩儿从怀里拿出个什么东西,尽可能举到高处,细胳膊伸得笔直:“大人总该认得这样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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