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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嘛。”宁珏心里没这个打算。
“是的,不比你累死累活地好?你要是做,等他们的张秘书来,我再跟他们介绍一句,你又是她家的救命恩人,又年轻,八成可以。”
“还没定数呀?”宁珏故意用这话搪塞,打算结束话题离开。
她是长相变了,但她能认出谢一尘来,谢一尘端详久了,是不是也会认出她?或者早早地将她这个人忘了?当然,谢一尘忘不忘是不要紧的,她是怕谢女士见了她,忽然认出来,日久天长,又或许根本记不起来……
无论记不记起,宁珏都不愿面对,两种结果都不好受。
记起来了,难道相认?她丢不起这人,良心也要被拷问,谢女士这样好的条件,你当初偷了钱跑什么?
记不起来,她自己心里过意不去,她是无关紧要的一个,谢女士哪怕收养她,也没在心里记住她一瞬,那她自己就臊得脸红,把这十年的自以为是都碰在墙上碰个稀烂好了。
警察说:“这就是看你的本事了嘛?好啦,我给你介绍。”
宁珏迟疑着,来不及拒绝,小警察就换了话题。
她心里是煎熬着的,她想去,又不大想去,去了,记不起来,自己丢丢人,一个月七百元钱,好过大街上闲逛。
可去了,她又要回想自己五岁时天真的念头,她做了那样的决定,到时候看见谢家的好东西,势必要回想回想,她也曾有机会在这里生活的,好过在烂楼里蹉跎着……每天拷问自己?她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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