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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纵火者(1)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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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三,她两个月半的工资呢。

        唐槐柔柔地扬唇,嘴角带笑,目光却冷,带着一丝讥诮的笑:“真没想到,一向抠门如铁公鸡的唐有明,竟然舍得花三百块钱给你买戒指。好像……他的媳妇杨红星都没戒指戴。你说,我要是把这枚戒指交给杨红星,你说,你肚子里的孩子,还能顺利生下来吗?”

        李飞喜一听,吓得身子一抖,她惊恐地看着唐槐:“你……你都知道了?”

        “李飞喜,二十岁,家住大坝头村,出生未满月就被亲生父母抛弃,被大坝头村一户五保户独臂男子捡养。你的养父本过着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的生活,捡了你回来养后,政府却取消了他这些资格,让他的生活陷进困境。”

        “在你两岁时,李朝庆还捡回来一个身有缺陷的男婴,只有一条手臂的他靠着农作,含辛茹苦把你们抚养成人。你和你阿爸,弟弟李飞鹏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一家人感情至深,你在酒吧上班拿到的薪水,全都交给你阿爸。你弟弟有心脏病,身体越来越差,你想赚钱给他手术,让他继续读书。”

        “为了能够赚更多的钱,你在酒吧上班以来,都没有请过一天假,还申请了加班。按理说,你心不坏,为什么要放火烧店?”

        李飞喜听完,突然哭了起来:“我……我……”

        “给你说实话的机会,你不要不珍惜,彭彩被判刑了,十三年的牢。你说,要是我把你送进去,你会不会也坐十三年的牢?十三年出来,你年迈的阿爸,还在不在世上活着?你患有心脏病的弟弟,会不会病逝?”唐槐看着李飞喜道,字字如针,扎着李飞喜的心。

        李飞喜很小就知道自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因为她是被阿爸在路边捡回来养的,村里人经常笑话她,叫她“大路娃”。

        大路娃,就是指被亲人抛弃,放在路边不要的孩子。

        这个年代,思想保守,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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