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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秦妩的日子也平静下来,看兔皮差不多了,她用这两张兔皮给秦昊做了一副小手套。她的身体有着原主的记忆和本能,针线活做得还不错,小手套做出来小巧可爱,戴起来也暖和。
秦妩又给自己和秦湄各做了一双,秦湄的也是兔子皮的,秦妩自己的则是加棉花的。做得轻薄,做事时方便。
两个小家伙爱不释手的把玩了好一会儿,都舍不得穿戴了。
秦妩闲着没事儿干,又给两人做了可以直接包住耳朵,在下巴处系绳的帽子。她原本还想着要做羽绒服,结果根本连原料都找不到。
做羽绒服最重要的自然是羽绒,但是这个时候家里养鹅养鸭的都少,就算是养了,也舍不得随便杀了吃,都是等着下蛋哪。而且宰杀的时候没人会专门把绒毛留下来,就是留下来,一两只也不够啊……
所以这个想法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秦妩含泪挥别了自己的羽绒服,羽绒被。
晚上林翊来看秦妩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秦昊兴奋地拿着阿姐给他做的手套和帽子在林翊面前晃悠。见到这么个小巧的东西,林翊很感兴趣。
这个其实不是没有手套,只是这个时候的手套都是一整个把手裹起来的。见到个这么精细的,自然难免多看两眼。
秦妩看他感兴趣,便道:“你要是觉得有趣,也可以做几双放在店里卖。虽然这个东西简单,看看就能做出来,但要是做得好,做得精巧,也能吸引到不少客人。”
“而且这个东西其实用皮子做才是最好的,把细绒毛朝里,外面硝干净了,又保暖又美观。皮子不是所有人都有或者舍得裁的乱七八糟的,你自己打的那些兔皮这些单卖不止多少钱,做成这样的还能多买些钱。裁下来的边角料也可以缝制起来做成帽子之类的,这样也不会浪费。”
简单地来说,就是精加工,深加工,以提升产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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