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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姜烟耐寒,几乎风衣不重样。
金秋十月,华大校内了文艺活动,唐曼系里有位男同学,在台上唱了首自己写的歌,是写给唐曼的。
嗓音不错,歌词也写得很好,人也很好,是长在了唐曼的审美点上了的。
至少姜烟是这样认为的。
男生大方求爱,不少人在台底下起哄。
唐曼鸟都不鸟,拉着姜烟就走了。
姜烟是不怎么喜欢这样热闹的场面里表白的。
可是对于唐曼来说,姜烟觉得唐曼是会喜欢这样的场面的。
可大概就是做这件事的人不对罢了。
后来,学校里的人还传那人“贼心不死”,对唐曼那叫一个死缠烂打,就差捆在唐曼身边了。
因为凡是唐曼在的大型活动,都能看见那位男生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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