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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由我告诉你们这一件事好像有点奇怪,不过我们真是纯粹因为写作而认识,如果要避而不谈这点,这个故事很有可能说不下去。

        我和她认识,是因为一次近来的签书会,只是几个月前的事。我曾帮一间出版社签过一本最後卖不出去的书。记得当时我根本不出名,在人来人往的书展走廊旁边,出版社叫我在一个放置了自己名牌的摊档前面坐下,可是没有人来,一个人都没有。本来我旁边还有出版社的职员陪我,可是最後他也觉得尴尬,连他也走开去了只剩我一个人留下来。

        I小姐便是在这时过来。

        「羊格!我有看你的书!」她半开玩笑地对我说:「我觉得你写的书,跟你本人完全不像。」

        「这甚麽意思!」我当时和她是陌生人,被她这样一说,我只能掩着肚子笑:「意思是我长得很丑,不可能像书里面拍拖吗?还是这样的男生,不可能有Ai情?」

        这时她对我摇摇头:「不,我只是更加好奇,会不会书里面的你才是真正的你呢?」

        那天没有人来签书,她在签书桌的对面坐下来了,和我对着谈了大约半小时。她问了很多关於故事情节的事,为甚麽这个角sE要在那时候那样做?为甚麽「我」在这件事後会有这种感受?

        後来我说我把合照给她,拿了她的电话。

        回到屯门当晚,我和I小姐约了吃饭,虹桥有家汉堡包店挺好吃的,接着我俩沿着屯门河走。跨过一条横越屯门河而过的桥,可以看回对岸一排十多层楼高的小楼宇,它们每家都户都亮着灯光,那亮着h光灯泡的路灯,它们在照着西铁天桥的桥底在河面泛起了一抹光。

        起初我没想过自己要与I小姐一起,因为上次分手分得太不自然,有很长时间都在意地迫自己不要再与人一起。所以,为甚麽我会和她一起呢?回想起来也好像雾一样就是觉得:和她一起过日子很自在很快乐啊。最後便决定和她一起。

        「我总是很想知道你过去发生甚麽事,你是一个怎样的人。」她说。

        我回去屯门时已是十二月了,天气开始有点冷。她戴着一顶冷帽,穿着一件白sE的长袖的厚毛衣,灰sE的短裙,我问她为甚麽冬天还穿短裙,不如穿K子,她说觉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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