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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消失了的准魁首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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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给了文人士子们扬名的机会後,这花魁大赛也越办越热闹,到了後来,甚至都被官府接手了过去,把它弄出了地方的传统。

        而到了官府手里,诗词魁首这一特别奖项更是得以进一步发扬光大。

        每次花魁大赛,第二轮十首诗词佳作,第三轮五首,每一首都会被官府派人广为张贴不说,还会在决赛之夜,让进场的文人士子们对这些作品也来上一轮投花权,从中选出魁首、亚魁、经魁。

        而魁首、亚魁、经魁作品的获得者,将会由刺史大人亲自为其颁奖,并颁发盖有官府大印的奖状。

        由此一来,获奖者就不是扬名这麽简单了,而是成为有官府认证,名扬天下的诗词大家。

        就好b说祁连年,就获得过一次亚魁之奖,由此成为了豫州家喻户晓的诗词大家,而北华的叶长春,更是获得过北华花魁大赛国赛的诗词魁首之位。

        那三变公子的这首《青玉案·魁首》,能盖过叶长春和顾倾城的新作,勇夺本次花魁大赛诗词魁首之位吗?

        大家关心的是这一点。

        他们渴望在决赛之夜,三变公子能代表豫州的文人士子上台领奖,替大家扬眉吐气。

        只可惜……

        “抱歉,因不得已的缘故,三变公子人已经不在豫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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