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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来说它为啥符合人l之理。”
郑经一边回道,一边快速地组织着语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今天所说的,等於是一个新的思想学派的创立,因此在很多点上,他都还要去细细琢磨和论证,这些说法是否合理。
尤其是人l之理。
在程朱理学里,是把人l之理归於了天理之中,而他却是把他给了出来,因此他需要更为谨慎。
为啥?
因为所谓的天理,其实就相当於科学规律,在後世几乎已穷到了极致,已没啥可争议的了,需要的话,他照搬即是。
而人l之理,就相当於後世的哲学、心理学、法制、道德规范、人之常情,再加上文化、思想、经济的汇总,是人之行为规范的大集合,这方面哪怕是到了後世,也还有着极大的研究空间,因此他必须得谨慎。
按照他刚才的分发,他把人l之理分为了人之常情,道德规范,以及法理,也就是所谓的常理、道理和法理,这样分合理吗?
他之所以这麽分,是人是按人之常情来行事,而人之常情受道德规范的约束,法理又是道德规范的最後底线……一级一级往上,越来越严苛。
应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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