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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就是这点好,虽然不像个好人,但偶尔还是会干点好事。
本来韦正云觉得有宋杰跟着丁力,不用担心丁力乱来,毕竟宋杰平时都是挺老实一人,让人放心。但在知道宋杰心中想法后,韦正云心中想法就变了。这一对组合,真地让人放心不下来。
“我办事,你放心!”丁力对他摆了摆手,将崭新的M1911插在背后皮带下,拿起一把填满子弹的汤普森冲锋枪,另外还拿了几个弹夹。
昨晚宋杰临阵突击,教了夜未央的人如何使用汤普森冲锋枪。或许他们操作地不熟练,但至少是会用了。
“走吧,”丁力招呼韦正云,两人拿着同样的装备朝歌舞厅后面走去。
韦正云还是那一身红色西装,他现在似乎习惯了红色西装,虽然这很骚气,但也有个好处,血溅上去没那么明显。
一百个人整整齐齐站在两人前面,宋杰之前对这些人的训练在这里起到了完美的作用,他们显得有条不序,有股子精英的味道。很早以前就在宋杰手下训练过的人,此刻见到这个昔日教官,腰杆都是下意识挺直了些。
手中没有冲锋枪的人跨立站在前排,表情肃穆,就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他们这些人虽然不像真正的士兵那样接受过严苛的军事训练,但宋杰在训练他们时,都是朝士兵的训练靠拢,只是少了不少军事技能的训练。
宋杰虽是逃兵,但这并不是因为他厌恶军队。那只是因为得罪了上官待不下去。看着众人着装整齐,气势如虹地站着。宋杰心中竟是生出点成就感来。这一群本来应该是小混混的人,硬是让他练出了个人样!
这说起来他老宋好像也算是个好人来着。
丁力作为自认的夜未央二把手,这时候自然要讲两句才行。只见他喉咙里咳嗽两声走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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