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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toesInc.v.Coty是美国一起1926年的判例,涉及的是产品包装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问题,为之后的相关案例提供了参考。
这一次易科上诉包括之前在地方法院的主题,并不是探讨易科是否侵犯了高通的专利,而是高通是否违反FRAND承诺。
一旦高通败诉,可能就为后续相关的案件提供了支持。
方卓笑道:“我们有耐心,我倒不希望成为什么标杆式的案例,如果有的话,微软和摩托罗拉可能更具有意义。”
微软和摩托罗拉在2010年相互诉讼,涉及的一项重点也是FRAND承诺,它们现在已经签署了多年的交叉许可协议。
卡迪斯只是摇头,这两者情况还有不同,单就产品和影响而言,易科这次与高通牵扯的可能是后者在全球市场的定价权,而易科还咬死ED和FSD这两个原则的适用范围。
所以,几乎要百分百打到最高法那里了。
最高法每年都会收到数千份调卷令请愿书,但只选择审理其中一小部分,一旦由那边裁决就会成为终审,对整个美国具有约束力。
像微软和摩托罗拉,尽管也牵扯FRAND承诺,始终没有打到最高法。
至于最终的胜负,卡迪斯也没有把握,一方面是高通的垄断行径确实在全球都掀起了反垄断调查,另一方面,高通毕竟是本土公司。
所以,还得打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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