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杨真真参加《闪闪发光的姐姐》后,收到了不少的广告代言。
广告单价在一百万左右,形象代言人在二百五十万左右,形象代言人和单一的广告不同的是,形象代言人是三年。
林枫算了一下,这些广告代言费,大概价值在一千万左右。
公司那边扣除企业方面的税务,还剩下七百五十万。
按照林枫和公司谈的分成比例,他拿走35%,也就是262万。
看上去不少。
但是个人所得税很高,个人收入达到100万以后,就需要缴纳45%。
这一笔钱,林枫到手就150万左右。
这150万可以说是林枫工作室全部的启动资金了。
其他的几个艺人,苏丽莎在拍戏,剧组不许随意离开,很难接广告。
王阳生则是忙之前签的商演,商演赚的钱,林枫早就砸到《春光明媚》这部电影上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