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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拾一其实特别喜欢吃焖饭。一来方便,米饭和菜蔬都在一锅里出来,二来也是味道好,米饭吸满了肉汤的味道,又咸又鲜,又有菜蔬的清香,那种滋味——简直是吃了一碗还能再来一碗!
所以付拾一也是带着自己碗过来,盛了一大碗,跟李长博排排坐着啃骨头,吃焖饭。
骨头肯定是最后啃的。
付拾一特地给李长博留的大棒子骨。
棒子骨最精华的是什么?不是骨头上的筋肉,而是那骨头筒子里的骨髓。
食髓知味,就是这个髓。
这一点骨髓,入口既化,丰腴肥美。
当付拾一用筷子捅了捅里头的骨髓,然后对着骨头一顿猛嘬之后,引来了所有人的侧目。
毕竟那个声音,就有点……响亮。
付拾一神色淡然:“难道你们吃骨头都不吸骨髓吗?”
众人齐刷刷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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