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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花好 (1 / 6)

还不赶快来体验!!!

        许常稚和顾拙顺利到达了之前的居住地。

        顾拙口里的花会是当地一个较为大型的本土节日,一共有三天。本意是用来祭祀民间故事里救了孩童的花神娘娘,现又引申为庇佑秋收的盛会,其影响力覆盖周围近十个城邦。秋日之初,七夕尚未到来,花会沿袭传统,划了一个晚上给未出阁的女孩。

        他们回来时离庆典还有两天,因各地的走商增多让原本寂静的南方城市被热闹包围。许常稚坐在马车里看人来人往,复杂多样的稀罕物什让他对人群没那么多恐惧。顾拙在身边,他有些耐不住,抿嘴盯着顾拙想让他带他出去玩耍。

        这副你看看我我要糖吃的稚幼样子让顾拙发笑。请求有些过于委婉了,顾拙理了理许常稚的头发:“我当然是可以陪你去的。”他表示出他在听话,“只是我们已经赶了一天的路,身上难免沾点尘土。”

        许常稚“哦”了一声,后知后觉这确实有些不妥,但他并不是完全放弃。“洗完澡后就可以出来了吗?”他问道,“顾拙,你有没有完成好你的公务?”

        他虽久居内院不理城政,可也大概知道为官者有多忙碌,受贿之事已经上呈天听,但顾拙在伤好后的每夜睡得都比他晚。

        “事务很多。”顾拙诚实回话,“可和你逛街的时间总有。”

        这是很实用的漂亮话,许常稚摸着袖口的花边,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勾出一个愉快的小笑容来。

        吃过午饭许常稚小睡了近半个时辰,期间顾拙碾着可以给指甲上颜色的花汁——他征求过许常稚的意见,到底是以男装还是女装去参加花会,许常稚以女子服饰更好看来回应他——在许常怀长年累月的影响下他比寻常人更爱漂亮。

        当然还另有原因,许常稚在回答时耳朵呈现出剔透的粉红色。在这方面他很有姑娘们的模样,但又并不全是另一人的手笔了。更早的童年时期,母亲表演的故事里总有些为情爱而生的痴女环绕,许常稚在男女性别差异还不明显时将她的意识神态融入骨血,无师自通地学怎样当女人。他垂下眼睛不去看顾拙,说话的语调怯又温柔:“男装太招摇也太突兀了。送花……是女孩送给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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