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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豁,来大活了! (4 / 14)

还不赶快来体验!!!

        什么叫法律的感觉,那就是法言法语,说白了就是法律里面的专业术语。

        你说别人欠我钱,我是他的债主,这话听起来感觉你没文化,你要说对方是债务人,我是债权人,那是不是就感觉高大上了一点。

        是以老周一边翻阅资料一边笑道:“还不错啊,知道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了。”

        仔细翻阅手中的材料,尽管对于著作权相关方面的规定并不是特别熟悉,但以老周的眼光来看,这份证据真的是没什么问题!

        没办法,这是方大状的老习惯。

        按照方大状的说法,他写出来的材料,一向是以当事人为“法盲”标准的。

        也就是说,他的材料,必须达到一个程度,当事人就算是法盲也能读懂,才算是一份好材料。

        而不是说,写出来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外行看不明白,就感觉好高大上,好牛逼的样子。

        然后自己还要做出一副“你们不懂”的样子来。

        这也是方大状平日里最忌讳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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