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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呢! (10 / 11)

还不赶快来体验!!!

        这里就是一个问题,法务,或者是律师,或者是法律工作者,究竟骗人不?

        自己心里想想吧,为什么律师会被称为讼棍呢,你说我给你承诺了,有证据吗?

        无缘无故的,小心我告你诽谤哦!

        电子合同可是方大状亲自拟定的,而且很简单的合同,如果这都能被你弄成无效,方大状趁早别干了,去工地打灰吧。

        这下子,有精明一点的觉得确实有道理,那合同无效,我们自然就可以接受调解。

        而另一些人,都懒得说了,有的人他就是想和法律掰扯掰扯,就让他去掰扯呗。

        广市,媛姐注意到了这些信息,扭头就用自己的大号发出了一条动态。

        “各位起诉的好汉,我看到有人已经答应调解了,只能说你们不相信方大状的合同,却去相信奇异公司的法务对吧。”

        “对方的格式条款里有多少坑你们不知道吗?不过我都懒得说了,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份合同有效无效确实不专业的人是看不出来的,但是你们起诉的钱都是别人出的,就用一个普通人的逻辑想想,这个时候你和人调解,对吗?”

        很多时候其实普通人对法律是有敏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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