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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专员,你欺人太甚了!我带了记者,要揭破你假公济私,利用手中的检察权帮助你竞选,打压你的对手党派!我们全党会向大检察厅递交抗议书,要求收回你的检察权!如果大检察厅不肯改正这个错误,我们会将大检察厅送上被告席!就算上诉到最高法,也不能让你肆意妄为!”
“对了,还有曹倌!他肯签发这个荒谬的搜查令,肯定和你暗通曲款,和你有不可告人的往来!”
确实,莫说副议长,便是搜查议员家里,那搜查令的签发都会谨慎又谨慎。
而且,议员是受到宪法保护,不得被逮捕,更不得进行刑事审判的,除非,得到议会的批准。
虽然,搜查令并不是针对议员犯罪,但理由是邓伯被判定为他杀,凶器应该还在议员大宅中。
这理由,是很含湖的,要别的检察官,百分之九十九签不来搜查令。
高德培就是想不明白,这种搜查令,怎么会有法官肯签字。
如果自己家是在贫民窟,那没话说,可副议长大宅,你法官就敢用这种理由签搜查令?
陆铭也有些无奈,谁叫自己极为熟悉这些法官的秉性呢。
其实莫看李倌和自己亲近,但如果给她去签,她肯定不签。
曹倌却不是了,这家伙天天包公一般,出了名的公正,但多数人想不到,正因为这个原因,曹倌就有些激进,隐隐好像有颗躁动的心,就好像,那种想看到世间一切公义得到伸张的理想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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