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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个“行动办公室”,暂时成了大检察厅的常设机构,在总部,已经给了几间办公室。
而且,还有一个特别行动组,就是纯粹的武装人员了,组长为坎通纳,武装警员二十人编制。
当看到这个通知,陆铭只有苦笑。
此次事件,麦肯总长确实震怒,但他是什么人物?很快,将这种震怒就变成了他的武器。
被他当成一个契机,一个扩大检察权的契机。
借此常设一个机构,说是打击种族犯罪,又延伸到调查和种族组织有关的公职人员,这也说得过去。
但进一步,扩大到公职人员的腐败渎职行为,这就很勉强了。
虽说调查起诉公职人员犯罪,也是大检察厅的职责,但也是具体有什么桉子出现,便派出独立检察官经办。
常设一个机构进行调查,这就是检察权的扩张。
不过,这种制度下,检察权的扩张和收缩,本就一直是政界斗争的主旋律之一。
而且,麦肯总长更是将自己当做了炮灰,一种试探政界敌人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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