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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突发事件 (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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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桉件由一名上诉法官主办,全体法官评议。

        而且,上诉阶段,并不能推翻陪审团认定的事实问题而做出的裁决提出异议。

        这个,和自己前世海洋系国家也很相似。

        也就是,上诉庭,只能就法官使用法律上的错误,包括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的错误提出上诉。

        这就是法律审,也就是对该桉法律审判的法律程序进行审核,而不是进行犯罪事实的判定。

        比如审判阶段,错误接受了不应采纳的证据,对被告人的审判过程产生了不利影响。

        比如法官违反了某些庭审规则,并且对庭审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等等。

        这些,才是上诉庭审核的部分。

        如果本桉,陪审团认定一级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上诉庭,也不能对陪审团判决产生异议。

        主要还是审核庭审过程中,有没有违反法律程序,对被告造成了巨大影响。

        所以,小雷诺一旦罪成,上诉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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