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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艺人要求解除合约并非没有先例。
2014年前后,鹿含、五一烦、黄子韬三人先后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五一烦等三人主张的是:
“专属合约期限为出道日开始十年,这是南韩国内现存的娱乐公司之间的最长合约之一,当时五一烦三人为出道不得不同意,如此长期限的合约超出了本身的不合法范围,是不合法行为。”
因此,三人要求法院判决他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应。
当时,这件事在国内外都引起了轰动,整个诉讼持续了两年,才得以和解。
注意,是和解。
&和吴鹿黄达成和解,双方都有得有失,不存在一方完全胜诉。
崔雪莉本也可以按照相同的诉求起诉SM,但是她跟SM的关系要复杂多了,不能一概而论。
南韩,首尔,SM公司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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