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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辽道:“秃头狡诈,派小队盯死吾等,今日若不能牵制,便随我与之厮杀,挫其锐气!”
身后一张张年轻稚嫩的脸上皆是坚毅之色,没有半分退意,他们心中都明白,平城对雁门意味着什么,平城失守,意味着他们的家园就要遭殃,他们父母妻儿都会死。
看着远处的人马开始冲向城墙,鲜卑又开始攻城了。
“雁门男儿,出击!”张辽下令道。
五百骑虽不多,冲起来威势亦不小,张辽领军于前,手持一杆长枪,此枪是从一名鲜卑头目那缴的,已经用它夺下不少鲜卑秃头性命。
鲜卑军注意到张辽的动静后,便引兵迎战,在他们眼里,张辽的骑兵时进时退,打又不打,撤又不撤,他们都将之戏称为“牛虻兵”,就是盯在畜口上,挥之不散的吸血虫。
按照他们预想,他们一出击,对方就该跑了。
然而这一次,张辽已经下了作战的命令,双方快速的靠近,在距离够到之时,来回的箭矢开始飞掠,夺人性命,双方不时有人中箭落马。
“虫子们怎么不跑了?”有鲜卑兵惊诧道。
“既然寻死,那就杀!”鲜卑头领道,他显然已经意识到张辽的战意,落入弓箭射程之内还不退,便意味着无法全身而退。
战马疾驰,两军相错,兵刃相击,张辽一骑当先,长枪在手中不断劈击,每一击之下,皆有鲜卑骑兵命丧,他还是习惯用刀的方式来攻击,以枪尖利刃,化作刀刃,专门劈击秃子们的喉头,哪怕未见血,巨大的力量也能使其椎骨血管气管尽数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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