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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地方官制说明:县、乡、亭、里
先从最小的介绍起:家。三国时一家(一户)平均约六个人。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与军队编制一样。
百家为一里,里长叫「里魁」,T察民间善恶。所以一里大约有六百人。
十里为一「亭」,请注意这个里是户数单位,不是距离单位。「亭长」随身带着綑人的绳索,负责抓补盗贼。汉高祖刘邦就是泗水亭长,在沛县。
亭再往上是乡,大约数千人甚至上万。乡官长官有三种:有秩、三老、游徼。
有秩就是乡长(名叫「有秩」,或许因为这是唯一有"石"秩等(百石)的乡官)。
小一点的乡不设有秩,设「啬夫」,就是「省赋」,责任是平均百姓的役赋,应是斗食秩等。
「三老」负责教化百姓,表扬孝子顺孙、贞nV义妇、让财救患、饱读勤学等各类人民榜样,在他的门上挂块匾额。
游徼就是巡逻的警察,禁捕J盗。此外还有佐史秩等的乡佐办民事、收赋税。
乡再往上是县。理论上,万户以上的大县置「县令」,千石;万户以下的小县置「县长」,中县县长四百石,小县县长三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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