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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考上了状元,不知是谁传的,说皇帝很爱李昭云的字,至此之后,每个人都找李昭云题字,李昭云题字看人,需要与人接触几番,文人雅士,讲究的就是“雅”一个字,李昭云不仅雅,还怪,更符合那些文人崇拜的心理。有人给他写信,这几年并没有什么能让他耳目一新的文章,他看了只觉得没出现优秀的后辈,实则可惜,他现在没有扎进书堆,也没去作画,他尤其爱画鸟,那是一种自由的动物,无拘无束,憨态可掬。就这样一只鸟,也难求。李昭云不爱俗人,曾经有商人瞧见他墙上的画,想要用钱买去。李昭云从来不收藏古董,他只爱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他认为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说不俗,李昭云属于最不俗的那批,这样的人越过人群,难得会有知己,当然,李昭云很出名,因此跟几个文人颇有联系,他只是喜欢他们的性情,并不喜欢他们的文章。
苍桦从噩梦中醒来,他总是梦到那苍白如纸的一张脸,围绕着他的人群,没有第一时间上去查看的自己。
为什么初见就遇上死亡呢?从此后了解到的,都是别人口中的故事。
“这些纸吗?我不知道他的文章是否能卖几个铜钱。您是李公子吧?”一个老汉在摊上洒满雪白的纸,纸上写有清秀的小楷,他的儿子一生都不愿拿自己的文章出来卖,死后却任人宰割。
现在还是凌晨,苍桦从床上起来,去冰箱那里拿啤酒。他坐在椅子上,等到清晨,江等春从房里出来,按了开关,被客厅里的苍桦吓了一跳,觉得自己应该也写一份僵尸观察日记,寄给道士。
“您起来可真早啊……是对早饭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江等春敬业地问,他俨然拿自己当个厨师。
苍桦说:“你可真有意思,我是说正事。你知道漆黑之尾吧?”
江等春:“啊,行业内的人称之为字母组织,不过确实叫这个名字,一共有二十六个干部。”
苍桦说:“叶离水愿意拿自己当你们血猎的研究对象,我很好奇,你们会对她的哥哥怎么样?她只有这一个亲人了。”
江等春愣了一下,他并不知道叶离水的哥哥是干什么的,现在血猎还没有将那几个血族与漆黑之尾联系起来。
江等春:“我……不知道,我只是个研究人员,原本我觉得列夫罪该万死,但是G市的行径实在是让我……”
苍桦笑道:“即使难以形容,应该也把列夫出现在B国的事告诉过血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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