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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认为两年半的时间好久,超过十分之一活着的时间。若是将时间摊平了算,我在这世上每撒泼打滚的十天里,都能匀出有一天是河杨陪着的。而岁数渐长,时间犹如橡皮糖被不断拉长,又觉得过往昙花一现,再没比这更短暂的事。分手便是一切戛然而止,向前向后都再没遇见。

        后来在与别人相处时,我才愈发知道初恋的可贵,能随时随地说出些掏心掏肺的话,见面了便要从记事起开始聊天,多么琐碎的事讲出来都有人愿意听。

        而这之后再与人相遇,总也找不回那时的单纯。过程也完全变了样,越是工作的场所越要谨慎克制,不能发展出感情来。每想要段情感关系,就非得撒网到外面去。

        先是从网页的聊天版上约会见面那时还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约会应用软件,再到稍微上点档次的饭店里吃顿饭,就可以到对方家中去了。等到完事之后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两个人赤条条地躺在床上,从天花板看到肚皮,再往下是茂密的黑色丛林。待到尴尬褪去,羞耻爬回心头,便是时候离去。

        偶尔见到极为喜欢的,也想让对方留下过夜。真心话如此说出口,却像是挖了心肝般的难受。对方同样诧异,裤子挂在膝盖许久才嘟囔出一句:“哦……哦”。这之后也是不了了之,难以孕育出浓而持久的爱意,无法发展出特别之处。

        也许是年龄使然也说不定,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任性的话都再难说出口了。也因为我喜欢同性,与人交友时话题上总有所隐瞒。如此一来总会想着,他连我喜欢男喜欢女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称得上是朋友呢。便也觉得气馁。

        在上大学之前,我尚且不知道自己的性向,甚至从未考虑过喜欢男人这样的可能性。若说喜欢女人,那倒是有的。见到性格友善、谈吐成熟的女同学,我便心生好感,只是从未产生出性欲过。

        然而即便如此,我也从没觉得异常,只觉得是还没碰到心仪的人罢了。之前在老家生活时,常听人说有一条街叫二姨子街。相传那里全都是些搞同性恋的地方,满街的娘娘腔脏。我去过几次,不过是个普通的街道,陈列着服装店和小旅馆,还有几栋专搞批发的服装城大楼。粉色灯光的理发馆里也全都是女人。并不是专为同性恋准备的地方。

        后来与人聊天,当听见他们笑话这条街时,我便出来否定:“那地方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去过几次,跟普通街道一个样。”但是老实说,大家该笑的还是笑,没人在意事情的真相。

        上大学那年,我独自迁徙到了南方。家里唯一的大行李箱里装满了行当,足足有五十寸大,快要和我一般高。行李箱是布面的,向四周膨胀,快被内容物捅破了一样。我用塑料绳把它裹了一圈又一圈,活像一个端庄的木乃伊,直到确定拉链爆开也不会掉出东西,这才放下心来。就这样坐着火车挪腾到了临海的大城市。

        大学比我预想得不顺利。我自认为性格不坏,脾气也算不上孤僻,从未在社交上碰过壁。但不知怎的,大学期间竟交不到一个朋友,和谁都聊不到一处去,走到哪儿都是个异类。人与我说话,两句之后便陷入干涸。渐渐我也不爱出门了,索性破罐破摔,彻底关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地看。看盗墓的,破案的,闹鬼成神的,每天津津有味,谁也不见哪也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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