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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他,仍是一头黑发。他每晚都怀着自豪与满足的心情,跪到老家主的身前,卑贱地瞥一眼他威严的目光,任由那种带着害怕的兴奋拉起内心的悸动。小心翼翼地脱下老家主的布靴,后他便会微翘着嘴角,将脸埋进那大脚的脚心,揉蹭,喘息,肆意地将汗臭吸进鼻子里,享受着自己作为家奴的特权。
几滴泪溢出胡忠的眼眶,落进温热的洗脚水。
最灰暗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他现在需要的只有耐心,二十年的忍耐,不差这么几天了。
胡忠将手伸进盆里,稍稍捧起程子牧的一只脚,含着泪,粗糙的大手细致地抚过那细嫩的皮肤,然后按压,揉搓……
他抬头望了一眼,没能看到那张令他感到畏惧的脸,程子牧似乎已经睡死了,栽倒在床上打着轻鼾。
这浑身肌肉的老头,嘴角难得地泛起一抹笑意。
最终,胡忠用自己的背心将子牧的双脚擦干净后,端着水盆离开了房间。
房间外不知何时站了两个人,一高一矮。
“那就是家主的儿子?”高个子的声音粗犷又冷峻。
“没错。”
“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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