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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仔细搜查的官兵们查出他携带的那只毛笔是动了手脚的,笔管里面的中空之处夹带了一张字条。
于是陈相儒也被丢出了考场,同时被记名,永世不得再参加科举。
尽管陈相儒一再申辩这毛笔不是自己的,而是刚才跟他一同倒地的秦元笙的,他只是拿错了,作弊的是秦元笙,他是被陷害的,他是冤枉的。
然而官兵只负责搜身,哪里管他冤不冤枉?
况且他们刚才也是瞧见了,是他自己故意撞向另一个人导致那人倒地的,谁陷害谁,明眼人都瞧得出来。
当秦元笙考完第二场出来时,就得知那陈相儒作弊在毛笔的笔管里夹带私抄被丢出考场并且禁止再参加科举了。
他在高兴的同时,想到那个陈相儒把他撞倒的举动,又不由一阵的后怕。
他不知道那个陈相儒是自己想作弊,还是想要陷害自己作弊。
但是大家都知道,进考场时搜身是非常严格的,一般人都不会想到在考场外面夹带私抄进去,否则被查到,那就永世不能再参加科举了。
如此想来,那个陈相儒故意撞向自己,就是想要将那只有问题的毛笔塞给自己,好让自己被查出作弊。
而他感觉自己在捡毛笔时,心中莫名地一动,没有捡离自己最近的那只毛笔,反而捡了靠近陈相儒的那支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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