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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犯罪预备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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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监控不普及的时代,没有办法从人际关系上摸排的连环杀人案才那么难破。虽然现场留下了不少证据,但找不到人就无法证明什么。

        至少九成的案件都是靠上面那三招就可以解决的。可有些悬案之所以成为悬案,就说明这三招还有极限。

        监控无法监控一切地方,摸排人物关系也难免有遗漏,现场勘察和尸检是收集证物发重要手段,但只要做好准备也并非无法规避。

        换鞋码,穿鞋套,穿雨衣,戴手套,戴帽子。这些都是老招数了。

        只不过你穿成这样来杀人,那基本上只能强杀了,毕竟多少有点可疑。嗯,这似乎解释了为什么连环杀人案都总是喜欢对弱者下手。

        青壮年他们也未必打得过。

        穿成这样,避开有监控的地方,去乡间小路随机杀人。回头把这些东西一把火烧了找地方把灰埋掉。那确实是不太可能被查出来,问题是这也没有任何收益可言,除了精神变态谁会这么做?

        所以更好的办法是伪装,伪装成自杀,意外身亡,甚至自然死亡。像密室谋杀,通常还要伴随着伪装成自杀。不然这个密室也没啥意义。

        人家又不需要知道你怎么布置的密室,怎么杀的人,只要确认有凶手然后找出来一个个问不就好了。

        哪怕不严刑逼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也无法骗过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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