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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被她捡回家时,就认定这nV孩是我的了吧。
只能说,这是所谓的缘分。
*****前世*****
拿钱办事,不管是什麽人都得杀,就算对象是个大好人也是一样。
从小我就在外流浪,直到六岁那年很不好运被我师父拐回家、还傻傻地拜他为师,我才知道我将来得继承他的事业:杀人。
我不讨厌杀人,杀多了就不会太在乎对方在临Si前用什麽眼神看我。
直到我遇到了她。
那天的天气很糟糕,我的运气更糟糕。
要暗杀却被雇主出卖,目标准备万全要堵我,我很狼狈地杀了目标之後,正在思索要不要连雇主都杀的时候,就这麽跌入山谷。
我北门逸这一生之中还没那麽倒楣过。
卧躺在一片泥泞之中,我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到有人正对我毛手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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