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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身 (1 / 2)

还不赶快来体验!!!

        熊麦其实一直对文身的人有一个疑问,他们不会对这个图案看腻吗?熊麦自知是一个非常容易喜新厌旧的人,一个图案再喜欢看久了还是会不喜欢的,所以哪怕在他好奇心最旺盛的青春期,也只是贴贴文身贴过过瘾,然后发现自己对一个纹样的喜爱无法超过5天,就彻底放下了文身的念头。

        他第一次见到裴南谣时,惊叹的不是“好长的腿”、“好帅的脸”,而是,“好美的文身”。裴南谣上身一件无袖背心,下身一条亮皮面的阔腿工装裤,脖子上挂着一副头戴式耳机,半长蓬松又有型的黑发,背上搭着一个银色的琴包,搭配上那满是瑰丽纹样的手臂,潮的熊麦快要犯风湿病了。

        潮男那天应该是约着和人谈事,熊麦的店面大且装修的非常田园温馨,留了很多懒人沙发和小矮桌,卖甜品也售卖奶茶、咖啡,所以经常被z大的学生当作咖啡厅,自己也乐得和年轻人多交谈,毕竟听他们讲话实在太好玩了。约潮男的女生也是熊麦店里的老顾客了,没事就喜欢往熊麦店里一坐,带起耳机开始敲电脑,熊麦得空了就爱拉着他聊天,就是眼睛老往男人的胸脯跑。熊麦记得女生好像是学音乐的,平时有在当乐队经纪人,之前好像听她说要组一个z大乐队,玩摇滚和rnb,正好有个外貌特别出众的大一新生,会电吉他和贝斯,还是个高一就帮别人做beat的制作人,她说什么也要把人给拉上梁山。看来,那个人应该就是眼前的潮男了。

        下午4点了,女生点的东西都上好了,后面一般不会有什么客人,店里也没什么要添的东西了,就等着6点打烊下班了,熊麦伸个懒腰,窝在自己柜台后面的懒人沙发里刷手机,轻声的交谈成了白噪音,熟悉的女声中偶尔交杂两句男声,大多只是简单的“不”、“嗯”,但听得出潮男的嗓音极为性感,像是泡在橡木桶里的红酒,慵懒又撩人,他肯定很适合唱rnb,熊麦十分肯定。熊麦在声音的撩拨下控制不住的看向潮男,透过面前的透明橱窗看着他右臂上的花纹,层层叠叠又很有艺术感,华丽但又非常规整,交缠又好像有轮回的规律,有股宗教味,熊麦仔细观察后得出结论。

        交往后的一个夜晚,熊麦窝在少爷家地下的,豪华私人影院中为他定制的,巨型懒人沙发上,裴南谣窝在他身上,潮男正在一般玩着他的手一边看着荧幕上的电影,享受二人世界。熊麦则再一次仔细研究起潮男的文身

        “谣谣,你这文的是什么宗教纹样吗?”

        潮男发出一个带着迷糊询问的性感鼻音,抬起脸在男人颈侧一路啄吻到嘴角,餍足的用脸蹭着他的小熊

        “对,佛教的曼陀罗,我自己设计的,喜欢吗。”

        潮男非常确定小熊喜欢自己的文身,毕竟每次他短袖的时候男人的视线有时不自主的跑到文身上去。

        “我们家公主好厉害,这文身真漂亮,最牛的是我居然看不腻。”

        潮男就是想听小熊的夸夸,他以前是个十足的自我中心者,完全不在乎别人的评价,但是遇见熊麦后,他变得特别喜欢男人的评论,好坏他都甘之如饴,因为这可以证明,熊麦的注意力,集中在他那里,几句话的时间,自己短暂的拥有了熊麦。现在公主已经抱得小熊归,愈发喜欢听小熊的夸夸了,这是让他感觉到自己在被他的爱人爱着的,方式之一。

        熊麦的夸夸说的非常发自肺腑,尤其是最后一句,他知道自己那个喜新厌旧的吊样,但裴南谣身上有种魔力,就是让他腻不了。在恋爱之初公主还因为自己这个尿性患得患失,说开之后公主虽然还是有些害怕,小熊有一天会腻了他,但还是在尝试着接受熊麦给的安全感,夸夸就是方式之一。显然最后一句戳公主嗨点上了,翻过身跨坐在熊麦身上,头往胸里一埋轻轻蹭动着。

        “谣谣,你也给我设计个文身吧,把你的章印在我身上,我就是你的私有物了。”

        熊麦温热的大手摩挲着公主的黑发,裴南谣一下子把脑袋拔出来,眼睛亮闪闪的,显然他对这个提议心动了,但是想了想又皱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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