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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准备回去。”
方才切磋的斗篷人说:“你可以叫我罗圣。”
“阿菲亚。”面对他释放的善意,赵如眉也报了该身体的名字。
罗圣收回右手,左手拿出手电筒‘哒’地一声摁亮,他这身斗篷在战斗时很好地充当了出其不意的掩护,加上桃木剑不是锋利的赤扁蛇。一场切磋下来,他的斗篷除了沾了点灰外,并无损伤。
“走吧,我带你去市中心。”罗圣靠近阿菲亚说。
其他巡逻的斗篷人纷纷收回手电筒,一时间本就漆黑的四周,更是极大地限制了视野。
手电筒最常照亮的区域便是石砖路的地面,这些石砖之间的缝隙有的只有一指宽,有的接近半个手掌。若是现代,这么宽的缝隙,简直就是杂草的狂欢地。可这里了无生机,别说杂草,连块苔衣都没有。
赵如眉跟着罗圣走了很长一段路,才打破两人之间的安静:“我之前住在乡下,在这些污染还没有覆盖之前,一直在埋头钻研奥术药剂。”
“奥术……”罗圣缓缓说,“这已经是比较久远的称呼了,哪怕在污染没有扩散前,它也已经退出主要舞台。而作为奥术进阶版的魔法能量与机械生命并列,是当时的两大主流,你为什么不直接学魔法?”
“或许是药剂学比较迷人吧。”赵如眉说,“那时候正好碰上怪病扩散,到处在死人,我也熄了往外跑的心思。还以为要死在家乡,没想到这病后面慢慢又消失了。”
“如果我说这个怪病其实是一种预防手段……你信吗?”罗圣语出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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