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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了变法的甜头,黄准却不那么以为,朝杨士奇告罪一声,转而看向李天沉声道:
“陛下,其实我大明的税制并不合理。”
李天自然知道明朝的税制不合理,毕竟明朝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税制只能算是其中一条。
比如说明朝的财政制度,就称得上是匪夷所思。
地方州府每年,不但要向户部国库交赋课两税,还要向工部广积库交一些,向兵部军需库交一些,向光禄寺林苑局交一些。
简直混乱至极,每年的财政账册基本都是糊涂账。
而且这还不是最扯淡的,最扯淡是自县一级官府,就对赋课两税有自留之权。
什么叫自留之权?
就是县里收了粮食银子,就能把次年自己要用的物料截留下来。送到州府,州府衙门也会截留一次,等到了省府级别往户部送时,赋课两税已经是少了大半。
总的来说,全国赋课两税两千五百万两的银子,能到户部夏元吉手中一半就不错了,这还是不算给南京户部的分银。
但就是扯淡的这种地步,李天也不敢妄加修改。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凡是牵扯到钱粮的改革,必定都是人头滚滚。少交一分的那方,不会对他感恩戴德,但多交一分的那方,必然是做梦都想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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