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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私人感情上的因素。
弗格森的父亲曾在格拉斯哥的贫民区高湾当造船工人,而当时莫耶斯的父亲则为同一家公司担任制图员,两人就是同事。
当弗格森还是个孩子时,他曾在格拉斯哥的一家业余俱乐部踢球,莫耶斯本人也是出自这家俱乐部。
当弗格森在这踢球时,莫耶斯的母亲为这支球队洗球衣,而他的父亲则同时兼任这家俱乐部的管理人员和教练。
本身就比较欣赏莫耶斯,再加上这种‘世交’因素,弗格森倾向于选择莫耶斯接班就顺理成章了。
阿斯顿维拉已经连续两个赛季称霸英超了。
弗格森很清楚,他的接班人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打破阿斯顿维拉对英超的‘霸权’。
所以,他现在会格外关注埃弗顿和阿斯顿维拉的比赛。
当然,弗格森也很清楚,两支球队的实力差距巨大。
他不奢望埃弗顿能够击败阿斯顿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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