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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你有没有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到最后才发现,他并算不得人的行列。 ……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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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到最后才发现,他并算不得人的行列。——沐青

        时光从指缝里钻过,就像个调皮的孩子,肆意狂奔,在岁月的长河里指点江山,晕图染画,一转眼便溜过10年。这10年,便是我跟木子颍的全部,从认识到分道扬镳,刚好十年。

        我本以为,像我这种没心没肺的人,没有爱人的能力,没有真心,也不会留恋任何人。但当我回家看到平平整整地躺在茶几上的那份离婚协议的时候,我笑了。

        我攥着那份离婚协议书,坐在茶几上,抬头看了看吊灯,灯光透过琉璃穗缝隙射下来,照得人有些眩晕。我恍惚记起手术台上特别凶险的那几次,第一次是生我家孩子,第二次是出了车祸,第三次是舍弃我的第二个孩子,每次都是这种感觉。那个时候我在想什么呢?要是我能活着、我的孩子能活着,我一定要过得很幸福;要是能活着,我再也不会为了见那个无关紧要的人搭上自己的性命;要是有来生,妈妈一定给咱找个好人家,咱俩都能活的好人家——

        十年,本是奔着幸福去的,到头来却尝便了这世间所有的苦难。

        我想着,笑了,轻嗤一声,自然顺畅,却心不由衷。

        以前,母亲总说我不知从什么时候不会笑了,每次除了“哈哈哈”就是“呵呵呵”,要么能将人邻居的耳朵给震聋了,要么会让人觉得我是在嘲笑人家。

        明明又恢复到了能轻笑出声的样子,可为何不开心呢?为何有热泪盈眶的错觉呢?

        那晚,我捏着那份离婚协议,一直坐到了天边鱼肚白。

        到哈密的这一年,我成天被工作和生活裹挟,只见过灯火阑珊和夜雨行灯,从未注意过日出,也从来不知道,原来我也就机会看到日出的。

        我望着窗外渐渐被晨光撕开的晨幕,依旧毫无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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