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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此养子非彼养子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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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寿咬咬牙:“好,我现在就按手印。”

        中人另立了份赎身契约,把卖身价格填上,“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朱小九。”朱寿现编。

        朱寿按手印的时候瞄了眼契约。虽然卖价低,两份契约文书倒是没什么问题。收养契约需要到官府报备,赎身契约三方各自保管一份。朱寿把赎身契约贴身放好,跟着管家走了。

        坐在太师椅上等候的谷大用,用喝茶掩盖变幻多端的表情。贴身跟随陛下多年,至今对陛下的举动仍是摸不着头脑。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宫里的前辈们一样,准确地揣度上意。

        中人笑眯眯地收好一个银币的中介费,马上招待武官打扮的谷大用。“这位官爷想买丫头还是小子?”

        朝廷禁止买卖奴仆,但民间早已蔚蓝成风。奴仆买卖和普通货物买卖一样,堂而皇之并不避人。

        谷大用道:“我想给家中老母找一贴心的丫头。年龄不能太小,约莫十五六岁上下。”

        “普通的丫头十五个银币左右。如果是经过大户人家调教的,二十个银币。如果,”中人给了个你懂的眼神,“漂亮的价格会高些。”

        谷大用默然。若陛下知道了,会气死吧?

        朱寿跟在管家身后,暗自盘算合理合法占有潘家家产的可能性。收养契约条条框框附和律法,真实有效。《大明律》明确规定养子有继承家产的权利。甚至在无子的情况下可全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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