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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扬州知府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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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浩来到了扬州府府衙,官府府衙并没有方浩想象的豪华,而是破烂烂,斑驳的墙面并没有一丝美感,下雨天勉强不漏水的样子。

        明朝时候官员不修官府,不是因为不准,而是因为不能,不愿意。

        因为朝廷不会拨款,要修自己掏钱,所以,不修官府成了潜规则.

        “官不修衙,客不修店”是流传千年的为官传统,没有客人修客栈的,这是天经地义,因为客栈是掌柜的的,客人没有义务更没有心情为掌柜的修店。

        官不修衙也有道理,明朝多数的当官的也是这样想的,因为“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大多当官的自认为自己当官也是不是很长久呆的,如住客栈的客人想法如出一辙,没有必要为修衙门操心。

        再者,明朝当官的以清廉为最高标准,有时候政绩倒还在其次,为官在任的修衙门容易给人留下“搜刮民脂民膏”的口实,而且在一地当官是暂时的,衙门修的再好也是大明朝廷的财产,所以当官的是不会花冤枉钱下力气修衙门的。

        只要表面功夫做得好,你就是个清官,然后上下打点一下,就能够得到升迁,甚至被人传颂。

        甚至认为喜欢修缮衙门的官员会钉在这个职位上,就没有挪窝的机会了,既然你喜欢这,那你就不要升了。

        明朝知府是正四品官员,按照京官高于地方官原则京官与地方官相同品级情况下京官为大,知府往上升迁途径为:

        正四品京官:佥都御史、通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少卿、少詹事、鸿胪寺卿、京府丞、按察司副使、行太仆寺少卿、苑马寺少卿、卫指挥佥事、宣慰司同知、提督四夷馆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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