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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结婚日期是1984年,领养手续文件的第一页写着1985年。
我努力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开那份文件,里面很多繁琐的官方套话我都没有看,我只看到我自己的资料上写着:
“女。5岁。其母于1985年被其父杀死,其父于同年被判死刑。”
我把那份文件和结婚证重新装进信封,又重新塞进墙壁和柜子的缝隙里,然后把柜子挪到了原来的位置。
最后,我坐在父母的床上,望着墙壁上他们的合影,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
母亲直到死都深爱着我,她和父亲永远不愿意让我知道真相,他们宁愿背负着委屈,背负着我对他们的误会,也不肯让我知道——我的亲生父亲是杀人犯,他亲手杀死了我的母亲。
想到这里,我又重新站了起来,扯出那个信封,连同那些日记和照片,一起付之一炬。
既然父母至死都不肯让我知道,那么我就不应该知道,不是么?
办完了母亲的葬礼,我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我终究没有搬家,因为这个家里有我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不愿意、也绝对不会忘记那些美好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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