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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峙·贰】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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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知县但说无妨。”

        “对于此案的判定,卑职自认为还是秉持了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未偏袒原告被告任何一方,也未收受任何一方的好处,还请上官明鉴!”说完之后,他又郑重其事的两手一握,一揖到底,以此来表明心迹。

        曹知县陈述完毕,堂上却半天没有声音,他翻起眼皮偷瞄一眼,只见汪贯道两手撑住法案,歪着脑袋似乎在看着堂下的他,只是眼眸垂着,似乎又像在看着判牍。

        曹知县弯着腰,头垂下,脸上的汗也顺着脸颊淌落在地。许久之后,耳朵才听到:“曹知县请起……”

        在他仕宦生涯中,从未有这么一个时刻,心中如此这般的五味杂陈,曹知县感到了一丝屈辱和难堪……

        “曹知县……”

        “下官在……”

        “正如你所说,你是按照以往判牍的经验来判地此案,按道理是没错,但你似乎忽略了一些东西。”

        “忽略……下官忽略了什么?还请上官明示。”

        “你忽略了法意与人情。所谓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止深刻罗纲,反害天下……善法既合天理、人情,此二者又常常可弥补法之不足处,故用法之人,不可不察法外之意。”

        “你通篇的表述当中,没有一点是站在法理人情上,在为被告说话。先不论张家如何,单就立嗣和继承上来说,张姑娘是户绝者的亲生女儿,就算她不立户,但该不该有立嗣权?或者决定权?继承财产也是,说句不好听的,那都是张姑娘的祖父母和父母辛苦积累下来的财富,凭什么她就没有处置权?而要你知县和族长来决定分配?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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